9月2日,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朱德瀛代表基金会,与东方海外大厦1608、1609室业主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基金会理事兼秘书长姜一冉,民建上海市委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徐志明出席签约。
基金会购置房产用于建设“上海民建之家”,是民建市委老同志一直以来的情结。购置办公用房,能够更好地提升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更加规范、持续地开展上海民建的各项公益活动。根据基金会理事会的有关决策,经过基金会办公室的不懈努力,在经过前期调研、多方接触、实地看房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办公用房选址,并经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签约之后,基金会将按照合同约定,分3期支付房款及相关税费,预计将在10月底前办理完所有交易手续和相关证件,取得房产合法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