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是民主党派履职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外树民建形象的重要抓手,民建青浦区委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直把社会服务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特别是“特殊会费”捐缴制度的建立,确保了资助青浦高级中学贫困优秀生品牌活动的持续开展,扩大了党派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设立“特殊会费”,拓展了帮扶资金来源
2007年年初,成立不久的第二届民建区委班子,决心加大社会服务的力度,特别对已形成一定影响力的资助青浦高级中学贫困优秀生的活动要加大力度,提出了资助学生数从原来的每年4名增加到6名,涉及的经费也从原来的4000多元增加到7000多元,由此也产生了以前主要依靠个别企业会员捐资作为经费来源的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
为此,区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经费来源渠道、账务名称、使用办法等具体问题。大家感到,经费来源还是主要依靠全体会员,我们许多会员特别是老会员非常有爱心,区委有责任要给有爱心的会员搭建一个捐资的平台。在讨论账务名称时,开始想设立一个帮困扶贫基金,但碰到规范的问题,各种基金都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批,不能随便设立基金,最后,确定了使用“特殊会费”这一名称。“特殊会费”能否用好,发挥作用,可持续,关键要有制度来保障,为此,区委明确专款专用,每年把“特殊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在《青浦民建》会刊上刊登,并在年度会员大会上报告。
民建区委于2008年初首次发动会员捐缴“特殊会费”,大家积极响应,32名会员共捐缴“特殊会费”9160元,参与率47.1%;以后每年在年度大会召开前捐缴“特殊会费”,参与率稳定在60%左右,捐缴金额稳步增加,2010年突破了10000元、2012年突破了20000元、2013年突破了30000元、2016年突破了40000元。2008—2016年,共收到“特殊会费”196270元,这为青浦民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保障。
二、用好“特殊会费”,加大了社会服务力度
源源不断的“特殊会费”为民建区委开展好社会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8年多来,促进了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了捐资助学的力度。确保了连续18年持续不断每年资助青浦高级中学优秀贫困生的品牌活动。2009年,向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学校龙安小学三年级1班的20名学生寄去了价值2000元的“爱心包裹”。从2011年开始,连续3年通过青浦援藏干部向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萨迦县扎西岗乡达布仁的贫困孩子捐资助学,2011年捐助了两个贫困户的3名小孩,2012年增至4个贫困户的5名孩子。二是爱心捐助抗震救灾。2010年,我国滇、桂、黔、川、渝五省区市发生罕见的严重旱灾;4月,青海玉树又发生大地震。民建市委及时发出了《关于支持抗旱救灾积极投入“思源?甘泉”行动的通知》,区委第一时间响应民建市委的号召,从“特殊会费”中支出3000元向干旱灾区捐建一口“水窖”,此笔款项成为发出通知后民建市委收到的第一笔捐款。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7级地震,区委看到民建市委网站上的文章《会员马国湘奔赴雅安灾区周汉民要求会员为国出力》后,立刻响应周汉民主委的号召,从“特殊会费”中捐出3000元。三是积极扶贫帮困。自2011年起,连续5年到盈浦街道结对社区每年走访慰问4户困难家庭 ,并送上慰问金。四是敬老爱老。从2010年开始,每年向结对共建单位盈浦街道所属的敬老院开展1-2次慰问活动,送去电视机、洗衣机、音响等家电,送去牛奶、八宝粥、蛋糕、饼干等食品,还根据老人们的需求,给他们送上了一台台老人喜爱的戏曲节目。2013年1月,民建市委发起“暖心活动”,区委立即从“特殊会费”中捐出2000元,数量不多,却温暖了老会员的心。2014年11月,向与青浦区结对帮扶的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人大捐款5000元“特殊会费”,用于帮助10名藏族人大代表。五是关心重症会员。区委对患重病会员,及时上门探望,并送上慰问金,体现组织的关爱。六是向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捐款。
三、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好“特殊会费”作用
回顾8年多的实践,应该说开展“特殊会费”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初步形成了良性的可持续的帮困扶贫机制。一是帮困扶贫工作有了资金上的保障。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有了资金上的保障,才能将作好社会服务工作。从现有情况来看,基本上每年能收到3万~4万元左右的“特殊会费”。二是会员缴纳热情越来越高。从会员的参与率来看,2008年只有47.1%,2011年达到67.06%,比第一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2016年更是达到了78.05%;从“特殊会费”的金额来看,2008年不到万元,至今已过4万元。从捐缴积极分子来看,老同志、老会员带了好头,区委原主委孙季奇、叶肇恺连续多年每年捐款1000元,会员吴卫明2014年捐了10000元。三是坚持引导不搞摊派。缴纳“特殊会费”以坚持自愿为前提,不搞摊派,不搞指标,区委和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动员工作,把贡献“特殊会费”成为会员的自觉行动。四是强调公开规范。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收缴、使用公示。为形成制度化,区委于2009年初正式发文《关于收缴“特殊会费”的通知》,使收缴“特殊会费”成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发挥好“特殊会费”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特殊会费”制度,精心策划安排好年度社会服务项目;进一步调动会员的参与热情,区委和支部班子成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捐缴“特殊会费”的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