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理事陈坚同志,最近撰写了一篇《关于应用金融工具支持上海养老事业的建议》的文章,对老年人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运用金融工具在资产保全、通胀对资产侵蚀问题和资产增值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现将此文登载出来,供大家参考。
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 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
关于应用金融工具支持上海养老事业的建议
陈 坚
上海已经步入“老年社会”,在今后的岁月中,如何平衡养老资金的需求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在目前上海的养老事业规划中,对养老体制、养老方式考虑较多,对开发利用金融工具支持养老事业的研究不足。建议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利用好金融工具,推进上海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老年人群的资产管理存在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老年人群现有资产的保全问题。
上海的老年人大都拥有一定的资产,这些资产是老年人群后半生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这些资产的保全问题尚没有引起老年人群的足够重视。首先是老年人的家属存在侵蚀这些资产的可能性。从社会上经常曝光的一些侵害老年人财产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尤其是在子女的财务状况相对贫困的家庭中,老年人财产受到侵蚀的状态更为严重。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老年人对自身财产保护的法律意识不足。其次是这些资产受通胀的侵蚀比较普遍,老年人一般将现金资产存入银行,在通胀高启的情况下资产损失比较严重。这与老年人群金融知识欠缺有关。老年人群资产保全中另一个标的物是不动产。以房产为主要形态的不动产是老年人资产的重要组成,这部分资产在老年人群中受侵蚀的情况更为严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老年人群中普遍没有将这部分资产用好用活。在老年人生前这部分资产不能为改善自己生活质量所用,同时由于生前没有对这部分资产的处分作出合理安排,身后还成为子女或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的重要诱因。
二是老年人群现有资产和后半生各项开支的平衡问题。
退休金是老年人群退休以后的主要财务收入,但老年人群的退休金收入一般只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所需。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如本人或家庭成员患上大病、自己或配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聘用保姆等,这些退休金就不足以列支。这些超过退休金收入部分的开支就需要靠子女资助或在家庭储备的其他资产中合理开支。因此几乎所有的老年人群都面临现有资产和后半生各项开支的平衡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外部途径主要是依靠子女的帮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可以在财务上完全满足老人的需求。如果老年人能够通过自身的财务平衡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其一在资金的来源上比较牢靠,使老年人能够安心养老。其二,老人在经济上对小辈的依赖较小,小辈在其他方面对老人的关心就会多一些,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目前的现状是老年人群在如何运用现有资产,通过合理的安排来解决自己后半生的财务平衡问题考虑较少。再者,社会在提供老年人群应有的配套服务方面也明显不足。老年人群中存量资产闲置和即期现金流量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老年人群现有资产的增值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化进程的提升,老年人群在应对资产增值方面已经有不同的考虑和选择,目前比较通行的途径是银行储蓄、股市和债市投资及不动产投资。部分具有专业投资知识和能力老年人还涉及邮品市场、文物市场和其他收藏品市场的投资。但是老年人群的这种投资总体上还是个体性行为,人数广大的一般老年群体尚不能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期间的社会性投资收益。而社会性投资收益恰恰是未来中国社会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在考虑全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时,应该将老年人群的资产增值问题包含在内。
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是互相关联的,解决问题也要从这种关联性出发,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
二、建议
针对老年人群在资产管理问题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在老年人群的资产保全方面。
一是通过司法知识普及,让老年人群了解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财产的途径。这项工作应该通过社会媒体的组合运作进行。电台、电视、报刊应该定期宣传这方面的基本知识。社区可以组织专题讲座、专题咨询等活动,帮助老年人群了解提升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和能力。
二是通过社区的法律服务和金融服务,为老年人群提供相关咨询和个案服务。基本的指导思想是让老年人在身心都还比较健康的状态下,由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对老年人自己终身积累的资产作出合理的处分和安排,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全资产免收不当侵害。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形成体现老年人真实意志的法律文书,包括对现有财产的金融安排、对身后财产的处分意见等。使得立下文书的相关当事人在处置老年人身前和身后的财产时具有法律效率和法律依据。
三是社区的法律服务应该与必要的金融服务结合起来。据此可以考虑在社区成立旨在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综合服务工作站,邀请具有法律和金融服务资质的人员参与服务。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将咨询和服务结合起来,前期主要是提供,在对财产处分的思路基本明确以后,再进入实质性操作。鉴于这种服务带有公益型,收费应该相对低廉,不能比照行业的通行标准。可以采取适当收费的办法,否则工作站就不能够持久运作下去。另外鉴于这是一项涉及老年人群后半辈子生活的系统工程,操作中可以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这项工作无论对于上海的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的提升还是对于社区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提请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
对于抗衡通胀对老年人群的资产侵蚀问题,可以与下面所说的第三个问题的解决中一并考虑。
在老年人群后半生的养老收支的财务平衡方面
养老收支的财务平衡,主要涉及现金资产和不动产有效处置两个方面。少数老人具有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也应该在生前做好处置和安排。前面已经说过,老年人群的养老金收入只能保持基本生活,因此一个老人的整体养老收支的财务平衡还要应考虑基本养老金收入以外的财务收入。基本思路是将老人现有的各项资产,通过专业人员的评估,折算为可以变成现金流的资产,再根据老人预期生存的年限,计算出每个月可以消费的金额。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操作将一部分可以转化为现金的不动产有效变现,然后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分配老人的各项开支,以提升老年人的当期生活质量。对于现金资产的处理相对容易安排,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处置相对困难一些。但这一块资产是老年人现有财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上海未来保持养老资金收支平衡的重要内容。盘活这一块资产,不仅对提升老年人群的后半生生活质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合理调配社会资源,缓解房产市场的供需矛盾也有实际意义。因此,要用现代金融知识和工具把这部分资产盘活起来。
首先要形成住房估值的基本信息平台。建议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全市个区域、个地段、各个建筑定期作出基本价值的评估信息并予以公布。这样能够使得上海的每一座住宅建筑都有一个基本价值的估值。
其二是对老年人所拥有的房产进行精确估值。在政府部门公布的某一地区某一类别的房产基本估值信息的基础上,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师)提出每一个住宅单元的具体价值或出租的价值。
其三通过市场运作,产生现金流。对产权清晰的住宅可以出售或委托出租,所得收入转化为老年人的日常性开支。老人和包括子女在内的其他人共同拥有产权的,处置起来难度大一些,但也不是不能操作,只要产权拥有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现有法规,将老人拥有部分的产权独列析出,由产权共有人按月支付现金给老人,随着支付的金额到达老人所拥有的部分的产权折价,原来的共有人便全部拥有了剩余的全部产权。如果这种模式为全社会所接受,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会有很大的保障。
其四,形成养老收支平衡预算。完成了上述几个环节的工作,就能对老年人作出养老资金的收支平衡预算。预算中涉及老年人的寿命估算。没有一个人的生命能够被精确估算,可以在上海平均寿命的基础上增加20%的生命长度作为估算依据。
在处置老年人所拥有的房产资产时,可以先从处置老人独有且独居的房产着手,以完善社会对老年人群产权处置的服务流程。处置老年人群的房产,还可以与建设社会养老机构的工作结合起来。如对相近地区的出售或出租的住宅,通过合理的置换,将这部分房产集中起来,作为开办增量养老机构的场所。置换出房产的老人可以优先入住。老人置换房产的收入可以作为入住以后的费用,逐月支付。剩余部分的资金可以通过专业机构的金融(如信托)服务给以保全或增值。
在老年人群的资产增值服务方面
当前最值得探索的一个途径是建立为老年人群理财的专门机构。
这个机构的使命就是为老年人提供理财服务。他的基本运作方式是汇集老年人群的资产,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让这些资产有序增值。这个结构自己不直接操作任何理财的项目,只是提出一个时间区间的投资组合,通过对不同风险的投资组合让老年人群所委托管理的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在组合确定后,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择合适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品种,委托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与这些功能匹配的另一个功能就是对所有委托出去的投资品种及承担具体投资任务的机构进行跟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不断调整所委托的机构和品种。
这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该由市政府选派并任命。机构内部的人员主要从本市已经退休的具有相应金融知识和理财经验的人员中,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挑选。入选的人员要具备为老年人群义务服务的情怀,在报酬方面给以适当的补贴,这样才能减少服务成本。这个机构还可以根据各个岗位工作的特点,吸收在校学生的义务服务,给有意向为老年人群服务的年轻人提供实施平台。机构的成员以义务服务为宗旨,但机构的管理还是要具备现代金融企业的基本要素。机构的服务产品主要是通过公募形式,发行“上海老年基金”,具体管理和操作比照现行公募基金进行。由于公募基金的管理涉及现行法律和监管机构审核等环节,建议先拟方案,再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完善以后正式向国务院申报。在具体操作上,在没有取得公募资格之前,可以先在浦东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在小范围内用“私募基金”的形式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
试点成功之后,“上海老年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应该是各社区的“老年人综合服务工作室”。如果这种金融服务的形式在上海得到发展,对上海的资本市场的发展、社区建设的推进都具有意想不到的效能。
在专门机构尚没有设立之前,可以通过市场上固有的金融品种对老年人群提供服务。如现有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和银行的专户理财品种等,都可以设立专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基本设计思想是:其一合适的风险和相对低廉的费用。其二资金的中长期投资和短期支付的有效平衡。只要具备上述特征,相信会受到老年人群的认可和欢迎。